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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地产董事会通过“党建写入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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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地产董事会通过“党建写入章程”
近日,光明地产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三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九项决议,其中对《公司章程》中条款作了修订。
在修订《公司章程》决议中,光明地产根据上海市《关于本市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及光明食品集团相关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新增“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章节共9项条款内容。一是明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二是加强党的领导应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董事会就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时,应当事先听取党组织的意见;三是明确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和基础保障;四是明确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职权范围;五是明确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纪检组织、工会组织、团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本次光明地产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是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是中国特色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上市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基石,有力地促进了党的领导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融合,确保党的领导融入各个环节并成为公司治理的核心。(作者:郑超 编辑: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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