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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总公司推进法务三年行动计划基本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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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长江总公司对上一轮法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部署了下阶段实施企业新一轮法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对切实推进依法治企提出了要求。长江总公司的法务工作得到了集团法务部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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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和推进法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是长江总公司贯彻落实集团依法治企,切实推进企业法制化建设进程的一项重要措施。围绕集团的工作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这些年,长江总公司上下互动,扎扎实实推进了五项工作。一是不断健全组织,扎实推进和加强基础管理;二是制定计划,开展培训,积极落实相关工作;三、完善制度、履行职责,法律服务企业发展的效能有了明显提高;四、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常态化轨道;五、主动出击,化解调处遗留问题。通过这些年的持之以恒,长江总公司基本上达到了这而一轮法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所确定的五个100%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了企业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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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已经取得的法务工作三年现行动计划成果巩固和发扬,立足于归并整后的企业实际,长江总公司初步拟定了新三年法务工作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就是坚持依法治企的指导思想不动摇;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不松劲;促进依法管理的实践不停步;加强法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线;通过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用法务工作的扎实的工作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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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法务部有关领导在调研中重点对长江总公司推进企业法治化进程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在夯实法务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规划好企业新一轮法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和抓手;二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单位合同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通过案例剖析等生动的教学方式提升能力,让合同管理员在基层单位发挥更大作用;三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合同流转程序和效能,特别是重点单位的重大经济合同,规范制度,理顺流程;四要进一步加强法务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工作能力,创造条件,组建作用更明显、能力更强、成效更大的企业法务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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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法务部还对长江总公司创新法务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调处和解决企业历史遗留经济纠纷等进行了工作指导。 (彭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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